近日,福建廈門的兩名男子自以為聰明,在自己的快遞送達之前偷竊得手,然后以未收到貨物為由向平臺索賠全額退款——企圖“空手套白狼”。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二人很快就被警方抓獲歸案。
2024年2月,一名快遞小哥報警稱,他在某小區送快遞的時候,被人偷走了一個包裹,里面裝有價值21996元的iPhone15 ProMax。
警方調取事發小區的監控錄像發現,就在該快遞小哥投遞其他包裹時,有兩名男子互相配合,一名望風,一名迅速跑到送貨車旁,翻找一通后拿著包裹迅速離開了。警方順著線索,很快就將兩名男子陳某、趙某抓獲。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偷走包裹的人竟是收件人本人!
兩人交待,以前在網購時發現,如果買方未收到快遞,可以向賣家索要全額賠款。思索一番后,他們覺得這是個騙錢的好路子,于是陳某先用自己手機從網上購買了兩臺手機,等快遞員離開貨車去投遞其他包裹時,兩人就將自己的包裹偷走。隨后便聯系賣家,裝作一副受害者的模樣,找賣家索賠。之后兩人又故技重施,用趙某手機下單兩部價值為20932元的手機,并在伺機偷盜時被當場抓獲。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陳某、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199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陳某、趙某準備盜竊兩部總價值人民幣20932元的手機的行為,屬犯罪預備,作為本案的量刑情節,酌情從重處罰。
綜上,海滄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趙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為什么二人被以盜竊罪定罪量刑?
本案中,被告人陳某、趙某趁快遞員派送其他快遞之際,從快遞車中秘密盜竊自己訂購手機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二被告人以未收到貨物為由向網絡平臺商家申請退款,騙取手機貨款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二被告人盜竊手機的行為是為了實現詐騙網絡平臺商家退款的目的,前者屬于手段行為,后者屬于目的行為,依照牽連犯的從一重罪處斷的原則,本案應以一罪定罪處罰。因二被告人在本案中僅獲得了一項財產法益(手機),網絡平臺商家將商品交給物流公司承運、派送,物流公司具有保管商品、承擔商品遺失的責任,二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物流公司承擔,物流公司是本案的被害單位。二被告人從被害單位處取得財產的方式為秘密竊取,故本案應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現如今很多快遞車上并沒有上鎖,快遞員離開送貨車上樓送貨時,貨品多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快遞公司應加強貨品的保護,快遞員也應對自己運輸的貨物仔細保管,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