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下半年以來,送貨上門作為服務標準,再次被各家快遞公司予以高度重視。但數月的實踐中依舊面臨多重挑戰。
近日,北京通州某菜鳥驛站的負責人向界面新聞表示,自去年10月份以來,該驛站所負責的區域頻頻出現快遞丟失的情況。主要原因是送貨上門時很多用戶不在家,會告知快遞員將快遞放至家門口,但這一行為給了他人可乘之機。
“我們現在也不太想送了,因為丟件量太多。”該負責人無奈的說。這種情況已經被發現多次,甚至有業主家門口的攝像頭拍到了身穿羽絨服、戴口罩和帽子的偷竊者,經過多番比較,應該是專門來偷快遞的,而且不止一個人。
快遞丟失之后,用戶會找驛站進行賠償。該負責人說,僅僅是去年雙十一期間,周邊幾個小區就丟失了幾萬件快遞。甚至在春節之后,快遞丟失的情況依舊存在,該驛站自稱已經損失數萬元。但是,這種情況并不易查明,多數時間驛站和快遞員也只能自認倒霉。
快遞頻頻丟失,反映出送貨上門的尷尬現狀。“有用戶家門口貼著不讓敲門,把快遞放在門口。但5分鐘之內就沒了,一投訴就是快遞員的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
他還告訴界面新聞,按照派送要求,應該讓用戶本人持身份證當面簽收,但這種流程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根本無法實現。甚至在派送時很多用戶不在家,導致很難實現當面簽收。
為此,該驛站快遞員只好盡可能在上門前確認用戶是否在家,如果遇到用戶要求把快遞放在門口的情況,快遞員盡量與用戶溝通不要這樣做,而是等其在家時再配送。
這種方案雖然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快遞丟失,但同時也給快遞員帶來更多壓力。在配送費持續下滑的情況下,快遞員和驛站送貨上門的動力明顯不足。
此前有多位快遞員向界面新聞透露,一些用戶要求將快遞放至門口,之后投訴稱物品丟失,如此一來快遞員不僅面臨網點罰款,還要賠償用戶,有時甚至抵得上自己一個月的工資。更有甚者,個別不法分子利用這一情況專門實施欺詐,讓快遞員們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用戶對送貨上門依然有極大需求。上述驛站負責人表示,目前該驛站所負責的區域送貨上門的比例在90%以上。
除了法律規定和用戶需求外,快遞公司也越來越意識到送貨上門這一服務對公司業務量和品牌的影響。
某地一家以攬件為主的快遞網點負責人蔣先生表示,末端配送的服務質量是影響網點前端攬貨的關鍵,如果配送不到位,客戶就容易流失。電商平臺也對物流服務水平越來越看重。這意味著,一旦在當下競爭中失去口碑,快遞公司會丟失電商客戶。
但這幾年末端配送的費用越來越低,不斷增長的業務量和一直短缺的快遞員形成割裂。有些快遞公司不履行送貨上門的承諾,因此出現了大量投訴。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在一些小區,快遞公司與驛站合作,直接將快遞投遞到驛站。
部分驛站也不提供送貨上門的服務。某驛站工作人員也告訴界面新聞,平時驛站的件量特別大,人員成本也高,但是收益并不好,在這種配置下,送貨上門確實很難實現。
為此,一些小區由此出現了“代收快遞”的業務,付費2元即可代取一次,也可預定包月服務,價格在50元左右。居住在該區域的劉女士也體驗了一次上述服務。她表示,雖然驛站很近,但有人來送快遞還是更方便些,而且能夠跟對方約定送達的時間,一次性取好幾件快遞僅收2元,平均下來并不貴。
實際上,快遞送貨上門本身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