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一輛懸掛假京C號牌的電動三輪車被交管部門查獲,駕駛人因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被處以5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同時駕駛證記12分。該案件系北京交管部門查獲的首起使用偽造京C電動三輪車號牌案件。
案件回顧
11月16日早晨7時許,石景山交通支隊民警在魯谷大街焦家墳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懸掛京C牌照的紅色電動三輪車由南向北行駛,因車輛并不是目前行業合規用車車型,立即將其攔下。民警在核錄信息時未能找到該車的登記上牌信息,駕駛員紀某也未能提供該車的行駛證。
經相關部門鑒定,該京C號牌為偽造號牌。經詢問,駕駛員紀某承認自己在網上購買了一副假號牌安裝在車上,以為警察發現不了,沒想到剛上路就被現場抓獲,紀某說,在使用偽造號牌之前,他就對自己這一做法或將面臨罰款拘留的處罰結果心知肚明,但還是心存僥幸。
因紀某使用偽造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石景山交通支隊依法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并處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同時駕駛證記12分,對于假號牌來源,警方將進一步調查。
11月1日起,取得京C號牌的行業合規電動三輪車允許在北京全市范圍內道路行駛,交管部門也對上路行駛的車輛加強路面管理。同時,全市非現場執法系統也將對京C號牌電動三輪車納入執法范圍,對出現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查處。
?交管部門提示:
京C號牌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偽造和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對此類違法高限處罰,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格依法處罰一起。希望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守法駕車,文明出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