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到“好評999+”“銷量1w+”的字眼時,你是否也心動了?可當收貨時卻發現好評如潮的“爆款”貨不對板,其實,“好評”和“銷量”可能是假的……近日,寧鄉市人民法院審理宣判了一起虛假廣告案。
2020年上半年,被告人曾某成立了某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后,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未依照法律經營許可范圍,以盈利為目的非法從事網絡刷單業務。
曾某通過QQ群、微信群等聯系有刷單需求的商家客戶,以8至15元每單的價格承攬業務,并聘請了一群客服人員(另案處理)使用其準備的二手手機批量登錄多個電商平臺刷單賬戶,在商家店鋪內捏造虛假收件地址,購買商品。快遞簽收后,客服人員便確認收貨并給予商品五星好評,以此來達到為商家增加流量、熱度與好評度的目的,吸引消費者購買。
經審計,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曾某非法獲利共計250余萬元。
2023年4月19日,被告人曾某被抓獲到案,到案后,曾某向公安機關退繳違法所得80萬元。
另查明,曾某向法院退繳違法所得16萬元。此外,曾某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并且已刑事立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某違反國家規定,為網絡電商提供刷單服務,組織虛假交易,進行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假廣告罪。
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曾某犯虛假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宣告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曾某向公安機關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80萬元、向法院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6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尚未退繳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目前,該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一些企業為了追求商業利益,不惜采取虛假廣告的手段來誤導消費者,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虛假廣告罪的刑罰幅度較大,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另外,虛假廣告行為還可能引發民事責任。受害的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賠償因虛假廣告造成的實際損失。商家應高度重視廣告的合規性,增強法律意識,嚴格審查避免虛假宣傳,通過改善服務,提升產品質量等手段的正當競爭才是商家立于不敗之地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