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交所網站發布關于終止對深圳市大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洋物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大洋物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依法依規進行了審核。
日前,大洋物流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大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深圳市大洋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4年修訂)》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大洋物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大洋物流主要從事跨境綜合物流服務業務。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朱陸枝持有大洋物流53.90%的股份,系大洋物流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大洋物流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朱陸枝現任大洋物流董事長、總經理。
大洋物流原擬在深交所主板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3,333.34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份。大洋物流原擬募集資金148,400.54萬元,分別用于大洋集團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建設項目、大洋集團阿拉山口多式聯運集結中心項目、國際海鐵聯運產品升級項目、數字化中心升級建設項目、全球區域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大洋物流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章潔、曹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