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運輸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交運發〔2024〕113號,簡稱《措施》),力爭到2027年,動力鋰電池運輸的堵點卡點進一步打通,運輸效率穩步提升,綜合運輸結構進一步優化,運輸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鋰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為更好服務外貿“新三樣”,全力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聚焦提升綜合運輸效率
《措施》聚焦強化動力鋰電池本質安全、增強綜合運輸服務效率、提升運輸安全管控能力、推動國際供應鏈提質增效,統籌謀劃、綜合部署,從15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
其中,增強動力鋰電池綜合運輸服務效率方面,研究規劃動力鋰電池運輸常備通行線路及臨時停放地點,確保通行安全;優化船舶載運動力鋰電池進出港申報手續,提升船舶進出港和貨物周轉效率;推動開展船舶載運動力鋰電池通過三峽船閘可行性研究,研究推進動力鋰電池先行通過“翻壩”轉運,降低運輸成本。
提升動力鋰電池運輸安全管控能力方面,加快推進“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動力鋰電池運輸安全防護技術與裝備”研究項目,形成高性能、低成本、輕量化、系列化運輸安全防護裝備,在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領域推廣應用;加快研發適合動力鋰電池多式聯運的集裝箱載具,提升安全防護能力,出臺配套政策,優化集裝箱裝運動力鋰電池多式聯運條件。
健全規則、培育龍頭
健全完善動力鋰電池運輸標準規則方面,加快落實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運輸標準研制重點任務計劃,推動動力鋰電池運輸安全及多式聯運技術要求、鋰電池鐵路運輸技術要求、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等標準出臺;充分發揮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和鐵路合作組織、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等平臺作用,積極參與動力鋰電池國際運輸規則和標準制定。
加強動力鋰電池運輸雙多邊合作方面,加快研究加入《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公約》(ADR),加快推動與部分國家建立動力鋰電池運輸國際規則快速實施雙邊機制,暢通中歐動力鋰電池國際道路運輸通道。
培育動力鋰電池運輸龍頭企業方面,組織開展動力鋰電池運輸龍頭企業培育行動,支持運輸企業對標國際一流,積極拓展動力鋰電池國際供應鏈服務,整合海外運輸、倉儲等物流資源,提升動力鋰電池國際供應鏈服務保障能力。支持交通物流和動力鋰電池生產企業高效銜接、深度融合,推進物流鏈供應鏈一體化融合發展。